今晚跟孟廷兒去看《Pride and Prejudice》,濃縮成 2 小時的電影實在不過癮,想買本小說來看。不喜歡劇中班奈特太太與 2 個小女兒的形象,女人當自強,幹麻當花瓶依附男人啊!想是那個時空背景下的社會,女人如想過上流社交圈生活、不為柴米油鹽操勞,就只能吊個金龜婿把自己嫁了,過一種不用大腦的生活 ( 唉,現在的社會還不一樣,花痴還是一堆,也沒啥進步 )。雖然這只是戲中的插曲,卻引發了一點想法。

 

挑選對象不應只有學歷、工作、家是背景、相貌、身高與金錢這類的外在條件,要是某個人現在全都符合了條件,可誰能保證一生是事事如意一帆風順,萬一哪天失去了金錢或某一項條件,難道就要分道揚鑣嗎?這樣能算是愛情嗎?倒不如說是條件交換算了。我不認為一個人的價值只能看中這些。從前幾個長輩幾番想做媒,問我條件如何?我的回答總是談的來即可,沒有條件 ( 陳爸爸說沒有條件就是最難的條件 ),結果長輩對我的註解是眼高於頂。哈哈!!

 

我的確是有點理想主義而不切實際,想法也太過執著單純,但要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靈魂談何容易?我一直認為遇到對的人的愛情就一定是專一,是契合也是相知。好像雅歌》8 章 6-7 節:求你將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記,帶在你臂上如戳記。因為愛情如死之堅強,嫉恨如陰間之殘忍;所發的電光是火焰的電光,是耶和華的烈焰。愛情,眾水不能息滅,大水也不能淹沒。若有人拿家中所有的財寶要換愛情,就全被藐視。

 

商業行為講的是利益交換,愛情怎能是種交換?一旦認同感情是一種交易,那在夜店裡尋求愛情慰藉的男女的行為便不難理解,而一夜情、曖昧、劈腿也就不是什麼不能接受的事了。但是愛情怎能是種交換?交換又怎會長久呢?其實小說或電影更多著墨的是傲慢與偏見所產生的誤會,刻劃的人性也頗深入的,珍‧奧斯汀闡述的愛情沒那麼膚淺。不管是哪一部份,劇中描述的愛情讓我想起去年12月發生的事。

 

橘是組上的小朋友,為人溫良婉約貼心,如果要說什麼是女性氣質,她就是最佳代表。但是上天總是妒忌紅顏的,橘的身體不太健康,患有遺傳性高血壓。年底資訊展,韶思去搶錢也把橘拉了去。年輕人嘛,喜歡呼朋引伴,熱情、活潑就是青春。展場的喧囂與壓力導致橘血壓 200 多,高的嚇人,也因此與樂團告假休息了幾天。後來橘跟我說:她跟男友吵架,哭的眼睛好腫,原因是她沒有好好照顧自己。我已忘記我們說了什麼,依稀記得她轉訴男友說的話是:「你這麼不會照顧自己?如果妳不在了,我的努力都白費了,我這麼努力都是為了妳!」天啊,這是怎樣,對話超感動的,聽得眼淚差點沒飆出來。橘的男友原本念中文系,後來轉法律系,除了在自己學校努力外,也到別的學校旁聽。為的就是要考上司法官或律師,給橘沒有經濟壓力,讓橘可以生活的優渥一點,只要她能維持健康就好。

 

現在的人對感情太隨便,如同速食,講究速度與新鮮,態度多少都輕率了點,但我仍然相信感人肺腑可以攜手相伴的愛情絕對不只是交換而已。橘不是那種不努力的女孩,小倆口現階段也還沒那個能力,然她男友的認真與成熟,讓我真心替橘感到高興。而我竟因此產生一種像是嫁女兒,可以安心把橘交給他的心情。

 

好幸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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