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出國是跟蘭陽舞蹈團到西班牙的一個觀光勝地參加世界舞蹈節,我們在53個國家中獲得第3名,也因此榮幸地獲教宗接見。雖然往後幾年陸續參加了其他幾個藝術節,不過都沒那次的規模壯觀。
那年國中剛畢業,西班牙文沒懂一個字眼,為了吃,我跟路人、侍者學會了3個最基本的西文:最好吃的「趴耶壓的米克斯搭(西班牙綜合海鮮飯)」、最好喝的「咖啡拱雷切拱一耶簍(冰牛奶咖啡)」以及一定要禮貌的「可拉西亞司(謝謝)」。同團的學姐笑我,為了吃我什麼都願意。那時正在轉大人,要發育、要營養,所以一定要愛吃的啊。不然我是怎麼在號稱160cm的家庭基因裡長到167cm的?
我很想念那時的自己,無厘頭、搞笑、不修邊幅,從不在意自己表現不好。因為喜歡體驗新鮮的事物,所以總是勇往直前衝第一個;或許那是叫做初生之犢不為虎的豪邁。現在江湖走老,膽子越走越小,小到一個可以當惡人的地步,哈哈。
異鄉待久了,不知怎的開始懷念家鄉味。媽媽知道了一定很傷心,因為我不是想家,我只是想念家鄉的美食而已。每天幾乎半夜1點多就會餓醒,直到叫陽起床後才又使我沈沈地睡去。這中間5個小時左右的時間,除了上網,沒有娛興節目。這裡是芝加哥不是台北,沒有錢櫃、沒有24小時書店;唉,無聊。
因為餓醒,所以特別享受在網路搜尋美食介紹,用意很明顯嘍,就是要畫梅止渴。但越看越餓,老是這樣也不是辦法。終於有一天,那個為了吃什麼都願意的我,開始有了動手做的衝動。於是:生蠔仔煎(奢華的生蠔,沒錯,因為芝加哥沒有蚵仔)、生蠔麵線、滷肉、油飯、牛肉麵、餡餅…漸漸地上了桌。當然,有的很成功,有的超級地失敗,畢竟牛牽到北京還是牛,我當然還是那個煎荷包蛋煎到警報器大響的那枚不良家庭主婦嚕。
最近最開心的應該是牛肉餡餅的成功吧。我可是辛苦地從揉麵團開始,直到原物料變成可口的食品,開心。但做好之後,我竟然一點也不想吃了,詭異。於是我把KELLY叫起床,逼他吃餡餅當早餐。呼呼,這就是鬼妻至高無上的權力啊。
P.s. 照片沒一張拍成功的,有機會再把照片PO上來嚕。反正照片一PO就露餡了,為了讓大家誤以為我灰熊厲害(心機重啊),所以以照像技術不佳為由,拒絕PO上任何照片。唉呦喂啊,想證實我的廚藝者,坐火輪機到芝加哥找我嚕。
MAR.07.2009@Chicago 0:49